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Ø 申请条件 1.申请人有200万加币(大约1400万人民币)的净资产(包括申请人的公司资产,存款,股票,房产等)
2.申请人有成功的商业经验
3.申请人的资产是通过合法来源积累的,能够证明资金积累过程
4.申请人以及其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
5.申请人以及其家庭成员身体健康
Ø 义务
1.申请人在申请被接受以后需要在温哥华创办企业,投资额不少于80万加币 2.提供新的5个就业机会 3.申请人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
Ø 特点
1.先办理工作签证然后再办理移民手续
2.投资项目自己可以选择
3.如果是在温哥华以外的地区移民计划只需要60万加币的净资产和30万加币的投资额